《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赣发〔2014〕15号)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于6月18日出台,涉及包括推进素质教育改革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、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、推进教育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内容。今日下午,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发布具体内容,届时晨报将带来详细报道。
《意见》提出稳妥实施普通高考改革。按照积极稳妥、先易后难、分步到位的原则,建立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录取机制。
据了解,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,实施“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”单项改革试点;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,实施高考统考减少科目、不分文理科、外语考试社会化一年两考,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升为国家教育考试,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。探索技术技能型和学术型两种考试模式的改革,实行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分类考试招生,完善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制度。